通知公告 |
|
 |
|
您的位置:首頁 > 招聘公告文章中心 |
長治黎城縣2024年招聘公益性崗位人員公告(111人) |
發布時間:2024-10-18 |
根據山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山西省財政廳關于印發《山西省公益性崗位開發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晉人社廳發〔2019〕59號) 、《關于新增公益性崗位計劃的通知》(長人社函〔2023〕131號) 、《關于新增公益性崗位計劃的批復》(晉人社廳函〔2024〕320號)及《山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關于印發山西省就業困難人員認定管理辦法的通知》(晉政辦發〔2024〕33號)文件要求,結合我縣實際,經縣委、縣政府研究同意,在全縣招聘公益性崗位人員111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二)社區、村級日間照料、居家養老服務機構養老護理公益性崗位30個。(二)思想政治素質好,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紀守法,作風正派,吃苦耐勞,愛崗敬業,志愿從事基層就業服務工作。1、大齡失業人員:女性年滿40周歲、男性年滿50周歲,國有、集體企業失業人員或參加城鎮職工社會保險且繳納失業保險滿6個月的。2、城鎮零就業家庭成員:在法定勞動年齡內,有勞動能力和就業意愿的家庭成員均處于登記失業狀態。每個零就業家庭只限1人申請認定。3、低保人員:享受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登記失業1年以上的。4、被征地農民:因政府統一征收農村集體土地導致失去全部土地且登記失業1年以上的。5、就業困難的退役軍人:退出現役且登記失業1年以上的。6、殘疾失業人員: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軍人證》且登記失業1年以上的。7、長期失業人員:最近一次辦理失業登記后連續失業2年以上的。8、三年內就業困難高校畢業生:具有全日制專科(高職)及以上學歷,畢業1年后未就業且登記失業1年以上的、享受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農村脫貧家庭(含防返貧監測對象)的、殘疾人。5.有參加邪教組織或非法活動等其他違紀違法行為的;報名時間:2024年10月16日--10月29日(工作日報名)報名地點:黎城縣民政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二樓就業和人才服務中心)1、《黎城縣招聘公益性崗位工作人員報名表》2份(附件1);4、本人身份證及戶口簿復印件(戶口簿首頁及本人頁);6、按照人員類別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包括低保、殘疾、退役、學歷等證明材料)。資格審查:工作人員對報名人員提供的資料進行現場審查。確定擬聘用人員后,由縣民政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在政府網上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五個工作日。擬聘用人員經公示無異議后,由用人單位于10個工作日內與擬聘用人員依法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合同期限為三年,并報縣民政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備案。三年合同期結束后,自動解除勞動關系。被聘用人員的工資待遇為我縣最低工資標準(每月1780元)(工資隨最低工資標準調整而調整),并按規定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含生育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公益性崗位為全日制用工,用人單位負責公益性崗位人員的日常管理工作,并結合實際制定管理制度和考核辦法,確定公益性崗位人員的工作職責。為做到“公平、公正、公開”,本次招聘公益性崗位人員設立監督舉報電話,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公益性崗位人員弄虛作假、冒名頂替、違反政策獲取公益性崗位上崗資格、崗位名額的,取消其上崗資格。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