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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林縣2024年“人才回引”公告(44人) |
發布時間:2024-10-22 |
為深入實施人才強縣戰略,拓寬柳林縣域外人才回引渠道,持續優化我縣人才隊伍結構,經研究決定,開展柳林縣2024年“人才回引”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通過參加公務員(含參公人員)招考及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被正式錄用,在柳林縣以外其他地區機關事業單位工作的在編在崗的公務員(含參公人員)和事業干部,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2.本人非柳林縣戶籍,但其父母、配偶或配偶的父母為柳林縣戶籍。(一)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職業道德。(二)第一學歷應為全日制大學及以上學歷、取得相應學士及以上學位。(三)年齡一般在35周歲及以下(1988年10月以后出生),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和中級及以上職稱人員可放寬至40周歲及以下(1983年10月以后出生)。其中,崗位4(鄉鎮衛生院)年齡放寬至40周歲及以下(1983年10月以后出生),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和中級及以上職稱人員可放寬至45周歲及以下(1978年10月以后出生)。(四)須為通過公務員(含參公人員)公開招錄考試、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方式取得編制。其中,公務員(參公人員)須完成公務員(參公人員)登記備案。(六)近三年年度考核結果均為稱職(合格)及以上等次。2.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2024年柳林縣“人才回引”工作在柳林縣委、縣政府領導下,由柳林縣委組織部、縣委編辦、縣人社局具體組織實施。按照發布公告、報名、資格審查、現場確認、綜合測試、組織考察、體檢、公示、辦理手續等程序面向社會公開回引。通過柳林縣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liulin.gov.cn/)向社會發布公告。2.報名時間:2024年10月22日8:00至10月31日18:00(以電子郵件發送時間為準),截止時間之后報名無效,不予受理。3.報名材料:報名人員將以下材料按順序整理并進行掃描壓縮后報回指定工作郵箱,壓縮包文件及郵件標題統一命名為“姓名+報名崗位+現工作單位+聯系方式”。(1)本人身份證、戶口簿、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留學人員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6)2021、2022、2023年度考核登記表;(8)彩色打印的《報名登記表》(附件2)簽字蓋章后的原件掃描件;(10)工作單位同意調動證明(附件4,須所在單位、所在單位主管部門及組織人事管理部門主要領導簽字并加蓋公章);(11)有關紀檢監察部門出具的是否受到黨紀政務處分的證明材料(需加蓋公章);(12)鄉鎮衛生院報名者,另須提供從事醫學專業類執業資格證書。注意:第(2)至(6)項材料需組織人事部門或檔案管理部門加蓋公章。如報考者有市級以上新聞媒體刊發的本人作品或個人獲得縣級以上榮譽的,請將相關印證資料掃描件與(1)至(12)的資料一并提供。抽調專人成立資格審查組,對報名材料進行審核查驗、綜合比選。資格審查結束后,以電子郵件或電話形式通知資格審查合格人員到指定地點進行現場確認,經集體研究后形成初步人選名單。報名人員要對個人提供材料真實性負責,資格審查貫穿工作全過程,對有違規違紀、材料不齊、提供虛假信息或不符合人才回引資格條件等情況的,取消資格。根據報名及資格審查情況,組織初步人選進行以面試為主的綜合測試,具體時間另行通知。考察主要采取查閱個人檔案、談話等方式進行,著重對擬引進人員的德、能、勤、績、廉等方面進行考察,深入了解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和廉潔自律等方面的情況后,擇優回引。考察后擬引進人員自愿放棄引進資格的,應當在考察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提出申請。統一組織考察合格人員在指定醫院進行體檢,體檢執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費用自理。不按時參加體檢、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取消回引資格。在柳林縣人民政府網站對擬回引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時長為5個工作日。(一)在實施過程中凡發現有弄虛作假的,任何環節均可取消資格,責任自負。(二)擬回引人員未在規定時間內按要求商調個人檔案及人事編制、工資、社保手續的,以及規定時間內無法取得聯系的,視為自動放棄。(三)回引工作堅持公開、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則,接受縣紀委監委和社會廣大群眾的監督。報名郵箱:llxrchyldxzbgs@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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